衛生福利部工程施工查核計畫_草案_委員修正後
衛生福利部工程施工查核計畫_草案_委員修正後
1.
計畫緣起及依據
2.
工程查核範圍
3.
查核小組組織編制
4.
查核小組每年辦理工程查核之件數
5.
查核案件優先順序
6.
查核文件及出席人員
7.
材料之抽驗及檢驗
8.
查核時機、查核主要項目及記錄事項
9.
查核缺失改善期限、成績計算及處置
10.
查核成績列為丙等之處置
11.
查核缺失逾期改善之處置
12.
督導小組
13.
公共工程標案管理資訊系統
14.
業務檢討會及教育訓練
15.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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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工程施工查核計畫_草案_委員修正後
其他事項
查核小組年度所需之工程查核經費、業務檢討會及教育訓練,依預估辦理之場次逐年編(框)列。
機關應全程配合查核小組辦理施工查核作業,並提供車輛、材料送驗或工程項目檢驗、拆驗及鑑定等行政支援,所需費用由機關相關經費支應。
查核小組應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將最近一季查核結果彙送工程會備查。
查核小組每年2次定期彙送工程施工缺失錯誤態樣,供機關參考運用。
本部工程施工查核作業流程圖
附圖、本部工程施工查核作業流程圖